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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入诚信档案!华耀光电IPO罚单落地,当事人被公开谴责

点击次数:2023-10-02 22:16:01【打印】【关闭】

大号养“废”了,开个小号再练级。这是网络游戏中玩家们常用的套路,但如果用在上市公司上,可能就会面临监管的处罚。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9月25日,深交所公布多

大号养“废”了,开个小号再练级。这是网络游戏中玩家们常用的套路,但如果用在上市公司上,可能就会面临监管的处罚。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9月25日,深交所公布多则罚单,其中包括《关于对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在今年5月,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耀光电”)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三项违规行为。(此前详细报道:《IPO观察丨从亿晶光电套现超30亿后,荀建华家族再建“小号”冲击上市引质疑》)三名实际控制人兼董事及高管荀建华、荀耀、姚晶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同时服务其IPO项目的律所及券商也被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具体违规原因的源头均与信息披露相关。

深交所官网截图
信披违规收三张罚单
华耀光电三人被公开谴责处分
近日,深交所披露了三则纪律处分,均与华耀光电IPO项目有关——华耀光电及相关当事人被深交所给予了公开谴责处分,华耀光电IPO项目服务机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中国银河证券及相关当事人则被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处分决定中,华耀光电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具体包括:
一、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荀建华存在多起作为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未决诉讼,但发行人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二、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深交所认为,荀建华曾为亿晶光电(600537.SH)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其在2017年转让亿晶光电控制权过程中,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先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被宁波证监局实施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发行人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此情况,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也未对该情况予以充分核查并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
三、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后未及时主动向深交所报告。
深交所认为,在IPO审核过程中,媒体对荀建华多次受到重大监管处罚等相关事项进行广泛报道,并对华耀光电本次发行上市的合法合规性产生质疑。华耀光电未密切关注媒体的重大负面报道,在深交所询问和要求核查前,发行人未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向深交所报告、作出解释说明,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负面舆情持续发酵,市场影响恶劣。
针对上述问题,深交所对华耀光电及公司实控人荀建华、荀耀和姚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同时,深交所的处分范围还延伸到了华耀光电上市项目申报的服务机构,对于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石铁军、刘鑫,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陈召军、姚召五,深交所对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大号“偷偷转移控制权”
小号IPO已撤单
今年5月,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耀光电”)向创业板递交了招股说明书,预计融资金额为29.05亿元。但不到两个月后,华耀光电就撤单了,随后就收到了深交所的罚单。
那么在罚单中被反复提及的荀建华是何方神圣?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华耀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共3人,分别是荀建华(父亲)、荀耀(儿子)、姚晶(儿媳),而这样的人员组合在上市公司亿晶光电(600537.SH)也出现过。
彼时,荀建华是亿晶光电的实际控制人,他的儿子荀耀从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起步,后来一度挑起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重任,姚晶也曾在亿晶光电的一家子公司担任内审员。
同时,红星资本局对比发现,华耀光电的6位非独立董事中,有5人的履历都有亿晶光电的背景,如董事、财务总监滕静也曾在亿晶光电的子公司担任会计。
也正因如此,坊间有声音认为,荀建华在套现亿晶光电的股份获得超30亿元后,华耀光电是他带领家族新建“小号”再一次上市圈钱。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荀建华斥资3000万成立亿晶光电,并在2011年通过借壳上市成功,成为了A股第一家专业生产太阳能组件的光伏上市公司。为了成功上市,荀建华签下了高达13.62亿元的对赌协议,但最终未能完成业绩对赌,背上了10亿元的负债。
面对高额的负债,荀建华选择变卖股份,出让控制权。2017年1月,荀建华将其持有的2.35亿股亿晶光电卖给勤诚达投资,对价30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0%,荀建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降至10.36%。

亿晶光电公告截图
但直到2017年5月26日,亿晶光电才发公告重新说明,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在当年1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在此之前,亿晶光电前后收到三封来自监管部门的问询函,要求说明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荀建华对公司的控制权是否稳固等。
随后,荀建华也因违反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被宁波证监局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后被罚款30万元。
红星资本局整理时间线发现,2019年5月,在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荀建华不再是亿晶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同年8月,华耀光电成立,但当时持有100%股份的是姚志中。
招股书显示,姚志中是荀建华妻子的弟弟,也就是荀耀的舅舅。
事实上,对于荀氏家族再建“小号”的行为,外界忧心的是发生在亿晶光电身上“偷偷摸摸转移控制权”的事情,是否会在会在华耀光电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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