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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周强:利用移动互联网优势 建设电子诉讼体系

点击次数:2018-05-01 10:09:54【打印】【关闭】

南都讯 记者刘嫚 近日,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河北石家庄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指出,要充分利用我国移动互联网普及应用的先发优势,建设

 南都讯 记者刘嫚 近日,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河北石家庄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指出,要充分利用我国移动互联网普及应用的先发优势,建设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推进诉讼服务的转型升级、司法公开的持续深入、电子诉讼的创新发展。

  要探索研发案件模拟诉讼

  周强要求,法院要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探索研发案件模拟诉讼、胜诉败诉因素分析、诉讼风险提示、诉讼结果预判等深层次诉讼服务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持续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和整合力度。

  同时,要总结推广浙江宁波、广东广州等地移动电子诉讼经验,不断深化完善,解决目前电子诉讼水平整体偏低的问题,充分利用我国移动互联网普及应用的先发优势,建设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推动诉讼服务的转型升级、司法公开的持续深入、电子诉讼的创新发展。

  在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规律深度融合方面,周强提出,要构建智慧法院审判运行新模式。要选准突破口,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审判智能化。要推动规则重塑和流程重塑,实现线上线下审判资源充分结合,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网络规律的司法流程和审判机制,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引领时代潮流的审判运行新模式。

  “信息化人才跟不上智慧法院建设”

  智慧法院评估报告显示,全国法院共有信息化人才7200余人。周强对此表示,这与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要求差距很大,特别是中级、基层法院很难留住人才,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已经跟不上智慧法院建设步伐。

  为此,周强提出,接下来要研究制定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发展整体规划,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各级法院要加强研究分析,结合智慧法院建设实际,建立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着力解决信息化人才的待遇和发展问题,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信息化人才,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要做好保障,加强监督

  智慧法院建设中,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支持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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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情况看,全国各级法院都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化资金支持不能满足智慧法院建设需求的问题。”周强表示,要加强财政政策研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请示汇报,将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加大财政预算向信息化建设倾斜力度和调剂力度。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努力争取中央政法转移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招标采购政策研究。

  此外,周强提出,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提前谋划、加快流程,确保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开展,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要探索采用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新信息化投融资机制,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推动智慧法院全面建设、可持续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周强还特别提出,要加强监督,杜绝排斥应用等现象。应充分利用信网络全程留痕、网络行为可备查可追溯的特点,推动审判管理实现网上处理,杜绝暗箱操作空间。还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中出现的院庭长分案“挑肥拣瘦”、放权之后监管难以及绩效考核透明度不高、规则不合理等问题。对于找各种理由、各种借口不愿使用信息系统的问题,要挖掘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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